圖書館權利書
I. Books and other library resources should be provided for the interest, information, and enlightenment of all people of the community the library serves. Materials should not be excluded because of the origin, background, or views of those contributing to their creation.
II. Libraries should provide materials and information presenting all points of view on current and historical issues. Materials should not be proscribed or removed because of partisan or doctrinal disapproval.
III. Libraries should challenge censorship in the fulfillment of their responsibility to provide information and enlightenment.
IV. Libraries should cooperate with all persons and groups concerned with resisting abridgment of free expression and free access to ideas.
V. A person’s right to use a library should not be denied or abridged because of origin, age, background, or views.
VI. Libraries which make exhibit spaces and meeting rooms available to the public they serve should make such facilities available on an equitable basis, regardless of the beliefs or affiliations of individuals or groups requesting their use.
美國權利法案
一:言論、宗教、和平集會自由
二:持有與佩戴武器的權利;
三:免於民房被軍隊徵用
四:免於不合理的搜查與扣押
五:正當程序(Due Process)、一罪不能兩判、禁止逼供、禁止剝奪私人財產
六:未經陪審團不可定罪以及被控告方的其他權利
七:民事案件中要求陪審團的權利
八:禁止過度罰金與酷刑
九:未被列入的其他權利同樣可以受到保護
十:人民保留未經立法的權利
英國權利法案
1.國王不得干涉法律
2.沒有議會同意,國王不得徵稅
3.人民有向國王請願的權利
4.人民有配帶武器以用以自衛的權利
5.人民有選舉議會議員的權利
6.國王不得干涉議會的言論自由
7.人民有不遭受殘酷與非常懲罰的自由
8.人民有在未審判的情況下不被課罰金的自由
9.國王必須定期召開議會
2008年10月25日 星期六
2008年10月20日 星期一
公共圖書館10/16
英國公共圖書館服務標準 2008年4月第三版
對於圖書館的期許有10個標準:
1. 住家與公共圖書館的距離在1-2英里內
2. 每千人開放時間為128小時
3. 網路近用電子資源的比例為100%
4. 每萬人可用的電腦數,上網及查找圖書館目錄6 部
5. 預約或推薦購書50%7天內完成,70%15天內完成,85%30天內完成
6. 每千人到訪圖書館的人次8600-6000人次
7. 五等第下,16歲以上圖書館使用者的滿意度94% 評鑑為前兩級的最好及好
8. 三等第下,16歲以上圖書館使用者的滿意度87% 評鑑為最高級的好
(不需問好在哪裡,只問讀者對圖書館的感覺是如何)
9. 每千人每年購書量為216種
10. 外借書庫的更新率為6.7年
台灣的公共圖書館績效指標
圖書館績效指標分為讀者知覺、公共服務、技術服務、推廣服務、讀者服務等五大項,公共服務的指標佔絕大多數,推廣服務尚無指標。
對於圖書館的期許有10個標準:
1. 住家與公共圖書館的距離在1-2英里內
2. 每千人開放時間為128小時
3. 網路近用電子資源的比例為100%
4. 每萬人可用的電腦數,上網及查找圖書館目錄6 部
5. 預約或推薦購書50%7天內完成,70%15天內完成,85%30天內完成
6. 每千人到訪圖書館的人次8600-6000人次
7. 五等第下,16歲以上圖書館使用者的滿意度94% 評鑑為前兩級的最好及好
8. 三等第下,16歲以上圖書館使用者的滿意度87% 評鑑為最高級的好
(不需問好在哪裡,只問讀者對圖書館的感覺是如何)
9. 每千人每年購書量為216種
10. 外借書庫的更新率為6.7年
台灣的公共圖書館績效指標
圖書館績效指標分為讀者知覺、公共服務、技術服務、推廣服務、讀者服務等五大項,公共服務的指標佔絕大多數,推廣服務尚無指標。
2008年10月10日 星期五
公共圖書館10/9
1948年12月聯合國大會採認世界人權宣言
第十九條: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誇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播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圖書館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圖書館,指蒐集、整理及保存圖書資訊,以服務公眾或特定對象之設施
圖書資訊,指圖書、期刊、報紙、視聽資料、電子媒體等出版品及網路資源
第四條:圖書館依其設立機關(構)、服務對象及設立宗旨,分類如下︰
一、國家圖書館
二、公共圖書館
三、大專校院圖書館
四、中小學圖書館
五、專門圖書館
第七條:圖書館應提供其服務對象獲取公平、自由、適時及便利之圖書資訊權益。 前項之服務, 應受著作權法有關合理使用館藏規定之保護。
第十四條:圖書館如因館藏毀損滅失、喪失保存價值或不堪使用者,每年在不超過館藏量百分之三範圍內,得自行報廢。
公共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
公共圖書館主要服務對象為所屬行政轄區內之居民
英國市區規定步行20分鐘內就要有一間圖書館
圖書巡迴車或站不能替代圖書館
讀者的希望是在自己需要用到圖書館的時候,圖書館是開放的
2008年10月8日 星期三
2008年10月4日 星期六
公共圖書館10/2
公共圖書館宣言1994
老師問 : 設立圖書館的目的是什麼 ?
回答 : 保存文化 ;資訊交流 ;提供給需要的人
讓人能夠無限制的自由接觸資訊
愛斯基摩人對於雪有200多種形容詞
公共圖書館在提供無私的服務 , 而有實際上困難的人 , 公共圖書館就應該針對他們的需要 , 提供特別服務
公共圖書館不能屈從任何意識形態 , 政治或宗教
公共圖書館的任務 :
以下與資訊 , 識字 , 教育及文化有關
1.從小強化兒童的閱讀習慣
2.支援各種層級的正規教育及自我進修
3.提供個人開創發展的機會
4.刺激兒童及青少年的想像力及創造力
5.促進對文化遺產的重視 ,對藝術的欣賞 , 對科學成就及發明的尊重
6.讓表演藝術有演出的機會
7.嘗試各種文化 , 欣賞其間的差異
8.贊助口語傳統
9.確保居民能夠接觸各種社區資訊
10.對地方性的企業 ,協會及成長團體提供適當的資訊服務
11.助長資訊及電腦技能的發展
12.贊助及參與各種年齡層的掃除文盲活動 ,必要時 ,可以主動發起這類活動
老師問 : 設立圖書館的目的是什麼 ?
回答 : 保存文化 ;資訊交流 ;提供給需要的人
讓人能夠無限制的自由接觸資訊
愛斯基摩人對於雪有200多種形容詞
公共圖書館在提供無私的服務 , 而有實際上困難的人 , 公共圖書館就應該針對他們的需要 , 提供特別服務
公共圖書館不能屈從任何意識形態 , 政治或宗教
公共圖書館的任務 :
以下與資訊 , 識字 , 教育及文化有關
1.從小強化兒童的閱讀習慣
2.支援各種層級的正規教育及自我進修
3.提供個人開創發展的機會
4.刺激兒童及青少年的想像力及創造力
5.促進對文化遺產的重視 ,對藝術的欣賞 , 對科學成就及發明的尊重
6.讓表演藝術有演出的機會
7.嘗試各種文化 , 欣賞其間的差異
8.贊助口語傳統
9.確保居民能夠接觸各種社區資訊
10.對地方性的企業 ,協會及成長團體提供適當的資訊服務
11.助長資訊及電腦技能的發展
12.贊助及參與各種年齡層的掃除文盲活動 ,必要時 ,可以主動發起這類活動
2008年9月29日 星期一
2008年6月3日 星期二
大學圖書館 08/5/29 筆記
無線傳輸的程序之原則
1. 每個國家都有責任對自己國家的出版品負責,偍供給他國的需要,範圍包括今天以前的所有出版品。
2. 每個國家要有自己的一套借閱系統
3. 須訂定一個無線傳輸的政策
4. 接受他人提出的任何請求
5. 提供資料給他人
6. 著作權在給予尊重,其責任在供應方
7. 與圖書館借出東西,當東西一離開圖書館,借方就必須對東西負責,直到東西回歸圖書館
8. 收費制度由各圖書館自行決定,制度能越簡化越好(一次國際間的館際互借約需1000~2000元)
澳州ILRS
原則
1. 水準要相同
2. 迅速
3. 政策要公告周知
4. 確保可用性與時效性
5. 考慮所有使用者的需求
6. 注意隱私
7. 付清費用
8. 金額說清楚
9. 遵從提供者的原則
10. 館際互借路徑不要太複雜
11. 供應方收費
12. 承擔借出物的安全
13. 借方需遵守被借方的規定
14. 不得延長借期
15. 借期約3星期
16. 提供完整的書目資料與索書號
17. 給最好的版本
18. 付費方式簡化
1. 每個國家都有責任對自己國家的出版品負責,偍供給他國的需要,範圍包括今天以前的所有出版品。
2. 每個國家要有自己的一套借閱系統
3. 須訂定一個無線傳輸的政策
4. 接受他人提出的任何請求
5. 提供資料給他人
6. 著作權在給予尊重,其責任在供應方
7. 與圖書館借出東西,當東西一離開圖書館,借方就必須對東西負責,直到東西回歸圖書館
8. 收費制度由各圖書館自行決定,制度能越簡化越好(一次國際間的館際互借約需1000~2000元)
澳州ILRS
原則
1. 水準要相同
2. 迅速
3. 政策要公告周知
4. 確保可用性與時效性
5. 考慮所有使用者的需求
6. 注意隱私
7. 付清費用
8. 金額說清楚
9. 遵從提供者的原則
10. 館際互借路徑不要太複雜
11. 供應方收費
12. 承擔借出物的安全
13. 借方需遵守被借方的規定
14. 不得延長借期
15. 借期約3星期
16. 提供完整的書目資料與索書號
17. 給最好的版本
18. 付費方式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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